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章程
(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章程于2009年8月14日登记备案生效; 2019年6月21日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会议通过第二次修订案,2019年12月16日经广东省民政厅核准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2009年6月4日成立,并建立第一届理事会。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协会中文名称为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英文名称为guangdong association for private education .
第三条 协会是由广东省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工作者自愿组成的省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四条 协会坚持社会主义办会方向,依法办会、民主办会、服务办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 协会的业务指导单位是广东省教育厅,登记管理机关为广东省民政厅。协会接受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协会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
第七条 协会的住所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附楼。
第二条 协会中文名称为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英文名称为guangdong association for private education .
第三条 协会是由广东省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工作者自愿组成的省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四条 协会坚持社会主义办会方向,依法办会、民主办会、服务办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 协会的业务指导单位是广东省教育厅,登记管理机关为广东省民政厅。协会接受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协会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
第七条 协会的住所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附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凯发娱乐官网的业务范围
第八条 协会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民办学校(含机构,下同)服务,协调全省民办学校依法自主规范办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广东省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协会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守诚信服务,增强服务能力,反映行业诉求,加强行业自律,坚持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
第九条 协会凯发娱乐官网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民办学校依法办学水平;
(二)开展民办教育科学研究、学术研讨、教育评估,推广民办教育科研成果和办学经验;
(三)组织调研、培训、综合展会和对外交流合作活动;
(四)为政府和教育行政等部门提供决策咨询、资讯服务,参与制定民办教育行业规章,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制定民办教育行业自律规则和标准,建立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的机制,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六)设立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编辑出版内部刊物和交流资料,发布行业动态信息等;
(七)协调、联系上级和地市民办教育协会工作;
(八)开展政府和教育行政等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九)以上条款,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委托方可开展的活动,应当依法按规定办理。
协会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守诚信服务,增强服务能力,反映行业诉求,加强行业自律,坚持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
第九条 协会凯发娱乐官网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民办学校依法办学水平;
(二)开展民办教育科学研究、学术研讨、教育评估,推广民办教育科研成果和办学经验;
(三)组织调研、培训、综合展会和对外交流合作活动;
(四)为政府和教育行政等部门提供决策咨询、资讯服务,参与制定民办教育行业规章,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制定民办教育行业自律规则和标准,建立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的机制,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六)设立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编辑出版内部刊物和交流资料,发布行业动态信息等;
(七)协调、联系上级和地市民办教育协会工作;
(八)开展政府和教育行政等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九)以上条款,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委托方可开展的活动,应当依法按规定办理。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条 协会会员为本省从事及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组织和机构,协会采取单位会员制。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在民办教育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应持有办学许可证、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第十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协会秘书处审核或授权专业委员会审核;
(三)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常务理事会委托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二)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协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
(二)执行协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协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
(六)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
(七)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 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
(一)会长、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8000元;
(二)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5000元;
(三)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2000元;
(四)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000元。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与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经常务理事会确认,协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七条 会员如不遵守协会章程,或办学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由协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办学出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在民办教育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应持有办学许可证、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第十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协会秘书处审核或授权专业委员会审核;
(三)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常务理事会委托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二)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协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
(二)执行协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协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
(六)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
(七)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 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
(一)会长、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8000元;
(二)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5000元;
(三)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2000元;
(四)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000元。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与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经常务理事会确认,协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七条 会员如不遵守协会章程,或办学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由协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办学出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八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代表组成,出席会员代表大会的会员代表以民主的方式产生,会员代表不少于全体会员的1/3。换届会议以会员代表大会形式召开。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凯发娱乐官网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常务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监事)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制定、修改会费缴纳标准;
(五)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六)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七)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制订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九)决定终止事宜;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第二十一条 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会员代表的2/3以上出席,议事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其决议须经会员代表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会员代表可以委托其他会员代表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第二节 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第二十二条 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常务理事组成。理事会为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依照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理事会组成人员一般为奇数,理事人数最多不超过会员代表数的1/3。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代表大会;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协会具体的工作业务;
(四)拟定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决定协会各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七)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选举和罢免理事、常务理事;
(八)制订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九)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重大事项须无记名投票表决。
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
理事会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也可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秘书长召集和主持。1/3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五条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建立常务理事会会议工作机制,会议至少三个月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须有半数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必须有全体常务理事过半数以上通过。
常务理事会会议,应由常务理事本人出席。常务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常务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
常务理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常务理事公告。
第三节 监事会
第二十六条 协会设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任期与常务理事任期一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或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接受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工作;
(二)监督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参会人员资格确认、程序和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监事长、监事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确认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决议事项的合法有效性,有权向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依法依章、公平公正协调处理内部矛盾,有权提出召开常务理事会协调有关事项表决议案,并维护当事人申辩权利;
(六)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秘书长等开展业务活动损害协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四节 领导的条件和职责
第二十九条 协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在民办教育领域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十条 协会设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若干人。会长不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从常务副会长中酝酿产生。
第三十一条 协会秘书长为选任制,秘书长和会长不在同一学校(机构)中产生。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
第三十二条 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4年,会长、秘书长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十三条 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根据秘书长提名,决定副秘书长;
(五)根据常务理事会会议决议,决定设立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及聘任主要负责人。
协会建立会长办公会议工作机制。
第三十四条 协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协会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受会长的委托可以主持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 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协会办事机构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提名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或解聘,报会长办公会议批准;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秘书长出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
第五节 分支机构
第三十六条 协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为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在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十七条 分支机构、办事机构设立规则和程序:
(一)由协会秘书处提出设立分支、办事机构的具体方案;
(二)将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八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代表组成,出席会员代表大会的会员代表以民主的方式产生,会员代表不少于全体会员的1/3。换届会议以会员代表大会形式召开。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凯发娱乐官网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常务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监事)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制定、修改会费缴纳标准;
(五)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六)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七)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制订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九)决定终止事宜;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第二十一条 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会员代表的2/3以上出席,议事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其决议须经会员代表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会员代表可以委托其他会员代表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第二节 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第二十二条 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常务理事组成。理事会为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依照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理事会组成人员一般为奇数,理事人数最多不超过会员代表数的1/3。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代表大会;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协会具体的工作业务;
(四)拟定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决定协会各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七)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选举和罢免理事、常务理事;
(八)制订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九)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重大事项须无记名投票表决。
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
理事会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也可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秘书长召集和主持。1/3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五条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建立常务理事会会议工作机制,会议至少三个月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须有半数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必须有全体常务理事过半数以上通过。
常务理事会会议,应由常务理事本人出席。常务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常务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
常务理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常务理事公告。
第三节 监事会
第二十六条 协会设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任期与常务理事任期一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或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接受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工作;
(二)监督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参会人员资格确认、程序和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监事长、监事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确认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决议事项的合法有效性,有权向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依法依章、公平公正协调处理内部矛盾,有权提出召开常务理事会协调有关事项表决议案,并维护当事人申辩权利;
(六)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秘书长等开展业务活动损害协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四节 领导的条件和职责
第二十九条 协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在民办教育领域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十条 协会设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若干人。会长不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从常务副会长中酝酿产生。
第三十一条 协会秘书长为选任制,秘书长和会长不在同一学校(机构)中产生。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
第三十二条 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4年,会长、秘书长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十三条 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根据秘书长提名,决定副秘书长;
(五)根据常务理事会会议决议,决定设立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及聘任主要负责人。
协会建立会长办公会议工作机制。
第三十四条 协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协会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受会长的委托可以主持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 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协会办事机构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提名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或解聘,报会长办公会议批准;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秘书长出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
第五节 分支机构
第三十六条 协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为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在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十七条 分支机构、办事机构设立规则和程序:
(一)由协会秘书处提出设立分支、办事机构的具体方案;
(二)将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
第五章 党建工作
第三十八条 协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设立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委员会。
第三十九条 协会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委员会指导民办学校(机构)党的建设工作,结合民办学校实际,突出行业组织特点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本任务;凝聚师生员工,引领校园文化,服务人才成长,推动事业发展。
第三十九条 协会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委员会指导民办学校(机构)党的建设工作,结合民办学校实际,突出行业组织特点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本任务;凝聚师生员工,引领校园文化,服务人才成长,推动事业发展。
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四十条 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社会捐赠与资助;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凯发娱乐官网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一条 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协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协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有权向协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的查询,协会应及时如实答复。
捐赠人、资助人对投入协会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第四十三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凯发娱乐官网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产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未经会员代表大会批准,不得以协会名义借债,不得将公款借给外单位,不得以协会名义对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第四十四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监事长、监事、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协会财产的,应当退还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协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协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六条 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七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八条 协会进行年度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第四十九条 协会于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本年度的活动安排。
第五十条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会费;
(二)社会捐赠与资助;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凯发娱乐官网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一条 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协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协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有权向协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的查询,协会应及时如实答复。
捐赠人、资助人对投入协会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第四十三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凯发娱乐官网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产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未经会员代表大会批准,不得以协会名义借债,不得将公款借给外单位,不得以协会名义对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第四十四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监事长、监事、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协会财产的,应当退还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协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协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六条 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七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八条 协会进行年度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第四十九条 协会于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本年度的活动安排。
第五十条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一条 协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并由常务理事会提出注销动议: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协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工作的。
第五十二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五十三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协会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五十四条 协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五条 按照登记核定或章程规定,协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在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用于公益性或非营利性目的;转赠给与协会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协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工作的。
第五十二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五十三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协会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五十四条 协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五条 按照登记核定或章程规定,协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在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用于公益性或非营利性目的;转赠给与协会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协会章程修改,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于2019年6月21日经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会议表决通过。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六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于2019年6月21日经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会议表决通过。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六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