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人〔2017〕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高校参照《高校需制定承接“放管服”改革事项系列配套制度(管理办法)参考目录》于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本单位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工作,认真开展“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确保“放管服”改革事项落到实处。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30日
(来源:省教育厅人事处)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30日
(来源:省教育厅人事处)